中共岑溪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受理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根据《中共梧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工作方案》(梧公委通〔〕20号)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梧州市公安局*委决定自即日起至年9月,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整治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四风”问题,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为便于职工、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专项整治信访举报渠道,现将岑溪市公安局*委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违规吃喝问题
1.出入私人会所,包括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以及不对外公开经营、不对公众开放、只对少数特定人员开放的高档餐饮服务等场所;
2.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违规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收吃请;
3.以任何名义、搞变通接收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执行公务活动的吃请;
4.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
5.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无公函或无实际性内容的公务接待;
6.以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或购买办公用品等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开支,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企业转嫁接待费用;
7.违规提供、参与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吃请活动。
(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1.未严格按照规定,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交通补贴等各类津贴补贴;
2.以过节福利、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各种名头,巧立名目自行新设发放津贴补贴;
3.以填写虚假联系函、开具虚假文具发票、制作虚假差旅表等各种方式,套取财*资金、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
4.向关联单位(企业)转嫁成本,通过二层机构、企业、社团组织等变相发放津贴补贴;
5.事业单位在人社、财*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另设项目发放各类津贴补贴;
6.其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
二、举报对象
岑溪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
三、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岑溪市公安局纪检监督室。
邮编:
来访请到:岑溪市大中路35号
举报-
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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