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我镇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遏制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10月20日,我镇在开展“网格化”排查过程中,在*陵村新发现一起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信息,我镇立即组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陵村委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经核查,该违建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陵村五组耕地进行建房,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房屋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属于违法建筑,工作人员当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该户主深刻认识到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违法,并表示会严格遵守农村建房“八不准”,自行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该违章建筑已于10月21日上午拆除完毕。据了解,为了有效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我镇细化工作流程,建立了“网格化”摸排和管理机制,由镇**主要领导、包村领导到村落实督促检查责任,村干部包片包户巡查责任,镇与村签订责任状、村与户签订责任状,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