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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30 17:26:00
                            

10月31日上午,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岑溪市诚谏镇原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霍健新涉嫌贪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年2月至年11月间,岑溪市诚谏镇人民政府先后以诚谏镇及该镇大新村、大良村、石桥村、陀村村、美和村受灾严重为由,分别向岑溪市民政局申请救灾资金。岑溪市民政局根据申请,分批下拨救灾款共计人民币万元到该镇民政资金专户用于救灾。期间,被告人霍健新担任岑溪市诚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并分管民政工作。霍健新在该镇民政救灾物资采购、报账过程中,利用职务的便利,委托他人或本人在采购救灾物资时,通过虚开或多开约20%的发票报账的方式,在该镇民政资金专户报销.万元,实际采购救灾物资金额为84.万元,从中侵吞救灾款共计21.万元。

案发后,霍健新通过家属退出赃款5.万元到岑溪市监察委员会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霍健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政救灾物资采购、报账过程中,采取虚列开支的方法套取救灾款予以侵吞,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的有序引导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最后,被告人霍健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庭审经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及社会群众等旁听了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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