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岑溪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隆)站开始投入使用。岑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巧华、梧州中院行装科科长陈金萍、大隆镇党委书记黄秋娜、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黎锋及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关工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师生代表们应邀参加了启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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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
启用仪式上,谭巧华院长作出致辞。年9月12日,岑溪法院第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筋竹人民法庭正式启用,至今辖区内的四个人民法庭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均已建成,形成多点开花、全域覆盖、衔接联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接着,学生代表作发言,“作为一名学生,虽然掌握了一些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能力,但我们年龄小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心智的不完全成熟,可能会作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而学习法律知识,会让我们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学习法律知识,会让我们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预防违法犯罪。”
随后,谭巧华、陈金萍、黄秋娜、黎锋和学生代表共同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隆)揭牌;学生代表带领学生进行学法守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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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基地
最后,各位来宾及人大代表、师生代表们在普法志愿者的带领下,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隆)站进行了参观。期间,同学们对基地展播的岑溪法院摄制法治微电影兴趣颇浓,对各种与糖果、饮料、香烟、眼药水等形似的新型毒品模型惊讶不已,对普法志愿者提出的法律小问题纷纷举手抢答,现场气氛轻松活泼。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隆)后,岑溪法院的“法官哥哥”“法官姐姐”还带领同学们走进了审判庭,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法庭的庄严与神圣,教育引导同学们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启用仪式结束后,岑溪法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梧州中院与岑溪市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们关于预防未成年犯罪及法院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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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黄宇
文字:黄丽婷
编辑:钟知烨
校对:何孔清
审核:梁东波|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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