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我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交通检疫检测站的通知
容西镇、十里镇、罗江镇、六王镇、灵山镇、自良镇、石头镇、黎村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病防控交通检疫检测力度和扩大检疫检测覆盖面,有效控制疫情从毗邻县(市)外传入我县,根据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玉林市联合交通检疫检测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辖区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上与毗邻县(市)交界处设置9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交通检疫检测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疫检测站设置地点及责任单位
(一)G国道(容岑一级公路)十里镇与岑溪市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十里镇政府(牵头),政协办、税务局、林产发展中心、旅投公司、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容县分公司。
(二)G国道(玉容一级公路)容西镇与北流市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容西镇政府(牵头),人大办、财政局、文联、易地安置中心、开投公司。
(三)G国道(容平二级公路)罗江镇与平南县交界处检—2—测点。责任单位:罗江镇政府(牵头),人武部、投资促进局、税务局、供销联社、水利供水公司、农业银行容县支行。
(四)S省道(黎村至信宜二级公路)黎村镇与广东信宜市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黎村镇政府(牵头),检察院、团县委、档案局、公路养护中心、邮储银行容县支行、容县桂银村镇银行、中国石化容县分公司。
(五)S省道(南陆二级公路)六王镇与岑溪市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六王镇政府(牵头),经开区管委、扶贫办、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联通容县分公司。
(六)S省道(南陆二级公路)灵山镇与北流市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灵山镇政府(牵头),县委编办、审计局、气象局、总工会、水果产业中心。
(七)S省道(容藤二级公路)自良镇与藤县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自良镇政府(牵头),县委统战部、统计局、残联、农机中心、交投公司、中国人保容县支公司。
(八)X县道(石头至罗秀公路)石头镇与桂平市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石头镇政府(牵头),自然资源局、信访局、工商联、科协、信用联社、中国移动容县分公司。
(九)X县道(岑溪至玉林公路、即容西至北流旧路)容西镇与北流市交界处检测点。责任单位:容西镇政府(牵头),森林公安局、机关后勤中心、容县高中、容县中学、工行容县支行。
以上检测点从年2月3日起设置,撤站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再行通知。
二、检疫检测站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对从毗邻县(市)经国、省、县道进入我县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实施临时隔离、留验,由该站医务人员带班组长向我县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和移交体温异常人员。同时对不在我县工作、生活人员经国道进入我县的,需进行登记备案;经省道、县道进入的,需进行劝返。
(二)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排班编组由各镇政府商责任单位编定,并自行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安排轮值人员。
三、检疫检测站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人员由各镇政府从本镇卫生院、交通站、派出所、邻近村委会和责任单位等抽调组成。各责任单位根据排班安排进行轮值。每班次人员须配备有医务人员负责对进入我县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由公安机关人员负责指挥过往车辆停车,引导车辆到开阔地点停车,车上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维护现场秩序;由交通运输部门人员负责对过往车辆、乘客人数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汇总上报县指挥部。当班镇干部同时要对不在我县工作、生活人员的非容县籍车辆进行劝返。
四、其他事项
(一)各镇政府负责搭建检测点工作场所,检测点设置位置由各镇商交通运输局确定,原则是设置在毗邻县(市)交界处视野相对开阔、路线相对平直的位置,以保证交通安全。各镇政府还要做好轮值人员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各单位所需车辆自行解决,轮值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进行报销。
(二)县卫健局提供体温检测仪和工作人员必备的口罩、消毒水等卫生防护设备、物品。
(三)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大队负责提供反光锥筒、移动式警示灯箱,并制作体温检测相关提示牌。
(四)各镇检测点值班人员要做好检测登记、出勤记录等相关台账资料整理;要注意安全,在工作中做好卫生防护措施,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保障自身安全;要注意保管和保护好现场的设备设施,撤站后相关部门要注意收回相关设备设施,保护好国有资产。
(五)各镇要安排1名领导负责设点、排班和检测工作,并将具体负责领导名单、联系电话于年2月3日上午9:00前传真或发邮件报县交通运输局,传真号码:;邮箱: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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