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补)录岗位和名额
公益性岗位个(具体招录岗位名单见附1)。
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
岑溪市辖区内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登记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
(一)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
(六)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的失业人员;
(七)搬迁到城镇的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人员;
三、具体招(补)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年11月25日—年12月3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岑溪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见附2,可登录岑溪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或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高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项复印件均由本人签名确认,并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及日期)
(3)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4)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证明或被征地农民审核表等;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提供镇政府证明材料等;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
凡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
(1)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其所填写《招(补)录登记表》信息经查属实的,提交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用人单位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各方面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意见,同时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经综合考核及体检合格后同意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