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日丨粤高速A(.SZ)公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年7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参与投资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1、同意公司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参与投资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项目;2、同意公司以交通运输部核定的本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金额.97亿元为依据,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概算投资金额的35%,即37.44亿元,公司按持有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5%股比增资金额约人民币5.62亿元。
新粤(广州)投资有限公司(“新粤公司”)为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江中公司51%股权;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公司”)持有江中公司34%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新粤公司、建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