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看到了一条这样的爆料……
据爆料网友描述,图中男子是在浦北六硍镇生活多年的流浪汉“莫二”,10月6日下午被几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泼汽油烧成这样,医院进行治疗。
图中躺在地上的男子手上有多个水泡,腹部的伤势似乎更加严重,伤口还起了脓包,裤子的裆部有一个大洞……男子旁边还有两管用过的药膏,实在让人看着触目惊心。
有媒体记者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联系了钦州公安局宣传部了解情况,他们表示这起事件的具体情况正在核实中。
如果这么残忍的事情真的是几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做出来的,真太可怕了!此事在网络传开之后,网络舆论一片哗然:
果果-qq:流浪者也是人,怎么能这么残忍?难道未成年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真的很心寒有妖气ELF:家乡!就初中母校的孩子,真是残忍,现在的孩子怎么了?现在的教育怎么样?以前就常见莫二,被家人丢弃在街上捡垃圾吃,在垃圾山睡,他没有一点恶意,看着我们放学总是傻傻地笑!被抛弃的人已经够可怜了,现在的孩子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真的希望这种事不要被大山掩埋,希望教育更高些,希望法律完善些。_Afterward:未成年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恶意犯罪的盾牌!!!还有人对这起事件发起了投票,截止目前有48.9%的网友表示要对纵火者进行严惩,26.9%的网友表示,《未成年保护法》应要进行修订了。
为什么网友们会如此愤怒?其实类似这样的未成年人恶性伤人/杀人事件最近几年屡见报端。单是今年,就已经有2个广西少年做出了残忍的事情……
案例一:年7月18日,广西岑溪市诚谏镇石桥村的三个分别为8岁、7岁和4岁的儿童被一个13岁的少年杀害,但因为他不满14周岁,今被送收容所教养3年。
案例二:年1月,刚刚刑满出狱的广西少年韦某在广州番禺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童……据媒体报道,早在年,仅13岁的广西少年韦某就掐死过同村的一名男童,当时因他未满14岁,未承担刑事责任;年,14岁的韦某因持刀捅伤女童被判刑6年,直到年11月才减刑释放,没想到2个月后就发生了奸杀女童的事。
每每类似的事发生,很多网友都提出质疑:我们需要给做出如此有恶劣影响事件的未成年人这么大的宽容吗?最近有一个案子的审判说明有关部门也在对未成年人恶性案件越来越重视: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一警察学院特警班的14岁学生年7月持刀将一同学捅伤,同年12月再次持刀将一同学捅死。他曾经嚣张地说“我想弄死他,反正我才十四岁”,想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为自己的保护伞,然而案件重新审理后由17年有期徒刑改判无期徒刑。
对此,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有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分子“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该定个判处无期徒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最后小圈只想说,希望各位家长能多多关心孩子,正确地引导自己的孩子,教会他们对生命的敬畏之情,以免他们走上歧途。也希望那位受伤的流浪汉能早日康复,事情的真相能早日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