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字得个贫!
“地理先生”能用仪器测出哪里有金银财宝,
挖出来的“宝”还能与你平分?
岑溪市一名男子就被犯罪分子庞某元以这样的谎言设局,
骗取了近20万元。
/现场挖“宝”骗取信任/
年5月,被害人莫某进听说一名叫庞某元的“地理先生”很出名,于是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庞某元,并多次让他帮忙挖“宝”。一回生二回熟,庞某元获取莫某进的信任后,开始冒充自己是某地矿局的人,表示自己知道哪里藏有金银,想用挖金银为借口诈骗莫某进的钱财。
年9月,庞某元事先藏了五块半圆形的“银”在昙容三叉村一水渠处,然后带莫某进去“挖宝”。见到庞某元真的挖出了“银”,莫某进对庞某元越发信任了。随后,庞某元连续带莫某进去了多处所谓埋有金银的地方,想进一步试探莫某进是否会上当,而莫某进每次都相信了庞某元。此外,在“挖宝”期间,庞某元多次以看山头为由,向莫某进借钱。莫某进每次都大方借钱,庞某元认为诈骗时机成熟了。
/“金银玉器”实为地摊货/
一周过后,庞某元打电话给莫某进,说他挖到了很多金银玉器,让莫某进带回家保管,但要莫某进支付封口费、人工费等费用。最后,莫某进支付了多元,庞某元给了一个仪器让莫某进带回家,莫某进对此不疑有假。
时间又过了一个多月,庞某元又对莫某进说,他陆续挖到“金龟”“金牛”“玉狮子”“玉印”“金箩元”“金鱼”“玉兔”等“金银玉器”,让莫某进支付了将近18万元。随后,庞某元将这些“金银玉器”交由莫某进带回家保管,并承诺和莫某进平分卖“金银玉器”所得的钱财。
年3月17日,庞某元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逮捕。期间,庞某元如实供述了这些“金银玉器”均是其从玉林、梧州等地的地摊廉价买来的。
据庞某元供述,其假扮”地理先生”,以挖掘“金银玉器”需要封口费、活动经费,以及平分“金银玉器”出卖金为由,多次诈骗莫某进人民币共元。庞某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9月12日,被告人庞某元因犯诈骗罪,被岑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内容来源:西江都市报
编辑:藤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