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么医院专治白癜风最高检正式监督法院执行“乱”
(资料图片)2004年9月20日,被告人严兴平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江苏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同时执行法院此前作出的一起民事判决。图/ 新华最高检正式监督法院执行 乱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检察监督原则虽然包括了对执行程序的监督,但法律并未规定执行监督的方法与程序,因此法院也常常以 无法可依 为由拒绝监督元宵节刚过,2月7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检察厅,检察官孙加瑞博士正忙着整理办公桌上来自各地检察院汇总来的试点材料。孙加瑞供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检察厅执行检察处,该处刚成立不久,目前尚未正式对外公开。 我们处正在建章立制、做工作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相关工作人员正在逐步到位。 孙加瑞目前主持该处工作, 执行检察处主要负责全国法院民事执行、行*执行方面的监督,原来民事行*检察工作主要是审判监督,现在开始研究探索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责。成立专门机关负责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很有必要。 长期关注民事执行的中国*法大学教授谭秋桂如此评价。源于法院执行难和执行乱过去两年时间,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出台五个有关法院执行的重要文件,其要旨在于应对法院的执行 难 和执行 乱 ,而后者显得尤为紧迫。早在2000年11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就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曾坦承: 在少数执行人员的工作中,乱执行带来的恶劣影响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特别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执行干警占全国法院人员数的1/10,而在全国法院每年违纪违法干警中,执行人员竞占1/3,问题的严重性已是不言自明了。 十年间,沈德咏的这段讲话经常被专家、学者所引用。在沈德咏这段讲话不久,已获准提前退休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原执行员李征达因贪污执行款4485万余元,受贿22万元被立案侦查。当时在司法界引起强烈震动,此案之后被作为 小官大贪 的典型。之后不久,从2003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厅开始就检察机关如何对法院的民事和行*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的问题进行调研。2005年,中央*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 。在中央*法委明确了对民事执行程序应实行法律监督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检察的研究重点开始从可行性转向可操作性。2005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明确要求 探索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 。从2008年爆发的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 落马 引发的执行 窝案 开始,到因 打黑 案牵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弢、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执行腐败 窝案 ,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松有腐败案牵扯的执行腐败窝案的爆发,引起中央高度重视。知情人分析认为,长期以来,法院执行多限于内部监督,随着法院执行窝案频发,涉案数额越来越大、且涉案人员行*级别越来越高,这些也促使中央高层加强对法院执行外部监督的决心。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检察厅设立执行检察处,负责对民事、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对象也就是俗称的 执行乱 。 许多执行难问题其实是由于执行乱引起的,不解决执行乱的问题就不可能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孙加瑞分析说。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从对人监督的角度规定了对民事执行、行*执行活动(包括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从对事监督的角度规定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试点监督。 后者是 两高 第一次专门就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会签文件。两个会签文件既是目前检察机关依法完善民事执行监督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性文件,又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督提供了依据。 孙加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