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第三次员额检察官遴选
第四批进入检察官员额人选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和《广西检察机关第三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研究、人选公示、面试等程序,经自治区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拟确定张英杰等9名同志为广西检察机关第三次员额检察官遴选第四批进入检察官员额人选,现予以公示。
张英杰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叶健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陆康海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陈熔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方永智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科五级检察官助理;
唐群丽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五级检察官助理;
杨丽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溶江检察室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
李玲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五级检察官助理;
付豪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公示时间从年7月31日至8月7日。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进入检察官员额的条件等情况,可向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秘书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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