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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卫计局回应孕妇输液发现药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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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长安卫计局回应孕妇输液发现药过期3个月事件:确属过期药品,涉事院长停职】今日,西安市长安卫计局

长安卫计发布了关于长安妇保院输注过期10%葡萄糖注射液的情况说明:


  针对长安妇保院输注过期10%葡萄糖注射液事件,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迅速开展调查。
  患者王女士于年4月11日17时44分到长安妇保院就诊,入院诊断后给予补液等对症处理。4月12日6时20分左右发现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已过期,立即终止输液。同时,由值班医师陪同医院进行就诊,经检查,患者无不良反应。
  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对当时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认定,确属过期药品。随后,对区妇保院库房、药房余种药品进行了全面排查,均为有效期药品。
  经查,一是由于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二是当班护士未按规范操作,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医院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不严、监管不力。
  针对此事,一是区卫生健康局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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