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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24日,梧州市岑溪市公安局糯垌派出所(合署)教导员何洪欣在工作中发生猝死,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年仅46岁。
何洪欣,男,年8月生,中共党员,年7月毕业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先后在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归义派出所、刑侦大队、新塘派出所等基层岗位工作,曾担任中队长、副所长等职务,生前系广西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岑溪市公安局糯垌派出所(合署)教导员。在工作中,何洪欣处处以身作则,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主动做好维护社会安全、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等各项工作。
年5月24日上午,何洪欣到刑侦大队协助办理相关涉恶团伙案件后,又匆忙赶回派出所参加值班,刚回到单位就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需立即出警处理一起矛盾纠纷警情。在处置现场中,何洪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圆满化解了该起纠纷。警情处置结束回到派出所后,何洪欣继续安排所内的其他工作,这时,他突然感到不适,就走进休息室躺在床上休息片刻,过了不到半小时,一起新的警情又来了,同事拨打他的电话汇报发现无人接听,便到休息室呼喊,何洪欣却始终没有任何回应。发现异常后,同事立即拨打组织抢救,5月24日15时许,何洪欣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无效去世。
何洪欣从警25年,无论是在基层派出所工作,还是战斗在刑侦一线,始终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用生命诠释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忠诚和担当。年,作为岑溪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的骨干力量,何洪欣与专案组同事们先后侦破了“7.01”涉黑专案、“10.15”涉恶专案等案件,得到上级领导的通报表扬,为公安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和心血。
何洪欣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获得公安工作先进个人、个人嘉奖、“神剑2号”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嘉奖、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个人嘉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人民的好警察,一路走好
来源丨广西梧州在线警务